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怎么写报告-北京力恒富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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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一篇关于《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报告》的参考范文,供您借鉴:---**关于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况报告****一、引言**董事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角色,其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合规运营与长远发展!
当出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时,相关方需及时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后续安排建议。
本报告旨在梳理不能担任董事的常见情形,明确报告撰写要点,为相关主体提供参考依据!
---**二、不能担任董事的法定情形**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以下情形通常导致个人无法担任董事职务:1.**资格缺失**-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因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
-担任破产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2.**利益冲突**-与公司存在重大关联交易未披露。

-在其他同业竞争企业兼任高管或实际控制人。

3.**履职障碍**-长期无法履行职务(如健康原因、境外滞留等)。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4.**其他情形**-违反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的特别规定;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严重诚信问题。
---**三、报告撰写核心内容**一份完整的不能担任董事情况报告应包含以下要素:1.**标题与抬头**-明确标注“关于×××不能继续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况说明”,并注明报送对象(如董事会、股东大会或监管部门)!
2.**主体内容**-**事实陈述**:客观描述不能任职的具体情形(如刑事处罚文书编号、医疗诊断证明等),注明时间节点和法律依据;
-**影响分析**:说明该情形对公司治理、业务运营的潜在风险?
-**解决方案**:提议启动董事补选程序、推荐临时接替人选或明确职权过渡安排?
3.**佐证材料**-附相关证明文件(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辞职声明等)?
-如涉及利益冲突,需提供关联交易清单或回避承诺书。

---**四、注意事项**1.**合规性**-引用《公司法》第146条等具体条款,确保报告法律效力。

-上市公司需同步履行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披露义务。
2.**时效性**-发现不能任职情形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避免公司治理真空;
3.**语言规范**-采用正式公文用语,避免主观评价,重点突出事实与依据;
---**五、结语**及时、准确地报告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既是维护公司治理秩序的必然要求,也是相关责任人对企业和社会公众负责的体现;
建议企业将此类报告纳入公司章程附件模板,并定期核查董事任职资格,以防范合规风险。
(全文约850字)---**扩展建议**:-若涉及具体企业案例,可补充内部调查流程与风控措施;
-境外上市公司需结合属地法律(如香港《公司条例》第457条)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