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中不能担任董事的几种情况-北京力恒富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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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规定为,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有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八条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根据公司法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的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因贪污、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且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引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根据《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公司法财务总监董事不可以同时担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不能兼任管理职务,所以监事不可以兼任财务总监;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