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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哪些人不能担任监事职务-北京力恒富邦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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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担任公司监事的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被判处刑罚?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高管,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未逾三年。

4、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引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一、法人能否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法人不能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监事的职责包括监督、纠正董事、高管执行的职务行为,对其提出质询和建议,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由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中的人担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二、法人与自然人的区别找法网提醒您,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如下:1.属性不同,自然人具有自然属性。

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

2.民事主体不同,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

自然人则是以个人本身作为民事主体!

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

例如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公司法人必须由两人以上的股东组成。

3.代表不同,法人代表社会组织!

自然人是单个人?

自然人不一定有法人资格,是以生命和血缘为生存特征的单个人。

法人不是个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只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三、法人承担的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的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因贪污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人;

3、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引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规定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高管人员的资格禁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